闽国土资综〔2014〕172号
省地矿局,省煤田地质局,省地质环境监测中心:
为进一步提高全省地质灾害应急人员技术水平,科学、规范实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,****程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,经研究,决定实施2014年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集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集训对象
各地质队分管地质灾害的队领导,为省、市、县三级国土资源部门提供地质灾害应急支撑的技术人员。具体参训人员名单由各主管单位确定。
二、集训内容
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流程、技术要点,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典型案例剖析,地质灾害要素特征辨识,全省地质灾害成灾机理、分布规律,四川、云南等省地质灾害应急实践,户外实地讲解、点评。
三、集训形式
实行课堂教学、实地讲解相结合的集训方式。集训完成后将进行开卷考试。成绩合格的,发放培训证书和应急装备,签署“自愿提供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服务承诺函”。
四、其他事项
(一)组织形式。本次集训由福建省地质灾害重点实验室具体承担,福建省地质环境监测中心和福建东辰综合勘察院协助配合。
(二)集训时间。2014年7月中下旬,时长2天半,其中报到半天,课程2天。具体集训时间视应急装备采购到位情况,随培训指南另行通知。
(三)集训地点。室内课堂布置在福州市杨桥西路145号福建地矿大厦19楼会议室,室外实地教学安排在闽侯南屿。
各技术支撑单位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集训工作,选派责任心强、技术过硬的人员参加培训。未经培训、考核不合格的技术人员,不得派赴提供应急技术支撑。
福建省国土资源厅
2014年6月26日